健康照護技能訓練中心使用辦法暨管理規則
健康照護技能訓練中心使用辦法暨管理規則(K001)
第一條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健康照護技能訓練中心(以下簡稱本中心),為達到有效管理及能充分運用於教學,特定訂此辦法。
第二條 本中心開放時間依據教務處排定之班級上課(免填上課申請表),由任課教師負責監督學生正常使用本中心設備及物品;其他非班級授課時間,請先向助教查明空堂時間並提前登記,其開放時間自上午8時至下午17時整。
第三條 本中心之教學設備可提供健康照護技能訓練,包含身體照顧、生活照顧、成人異物梗塞急救法及成人心肺復甦術等技能學習使用。
第四條 使用本中心須遵守下列規定:
1. 請勿高聲喧嘩,禁止攜帶食物、飲料入內。
2. 未經許可不得自行操作病房設備或移動本中心內各項設備儀器。
3. 授課教師若發現設備及物品毀損或遺失,應填寫維修記錄簿或通知本中心管理人員,以利安排後續維修。
4. 授課教師下課前,應指導學生關妥門窗、物品歸位,確實做好設施及設備維護。
5. 本中心內之各項設備及物品皆為本校財產,嚴禁蓄意破壞、毀損或偷竊;如有違反規定,一經查獲,依本校破壞公物及竊盜之相關規定辦理,並追究賠償責任。
6. 本中心之使用者均須遵守本規則,若違反本辦法之規定並經查證屬實者,依學生獎懲辦法相關法則處罰。
第五條 未經授權或核可且未依規定不當使用而導致儀器設備損壞者,本中心得要求賠償,其賠償內容經廠商報價後照價賠償。
第六條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,自公布日起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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